Chemicals Control Manual

波司登 - 化学品管控手册 20 须符合《波司登限用物质清单》(RSL)的要求,波司登定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更新 产品检测值要求并逐步淘汰限用物质,依据候选清单,持续更新限用物质。 波司登限用物质清单 RSL 遵守/符合: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 规范》、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AFIRM RSL 等标准(具体项目及要求 详见《波司登化学品限用物质清单》),所涉及标准如有更新,我们会同步进行修订更新。 限制要求和测试方法见下表要求: CAS 登记号 物质 限值 成品中的成分材料 潜在用途和其他信息 适用的测试方法 样品制备和评估 报告限值 应上报超过该限 值的测试结果 乙酰苯和 2-苯基-2-丙醇 98-86-2 乙酰苯 各 50 ppm 使用某些交联剂(包括过氧化 二异丙苯)时,乙烯-醋酸乙烯 共聚物泡沫中可能的分解产 物。 在丙酮或甲醇中通过 GC/MS 萃取,在 60℃ 下声波降解 30 分钟 各 25 ppm 617-94-7 2-苯基-2-丙醇 酸性和碱性物质 不适用 pH 值 纺织品:4.0 – 7.5 皮革: 铬鞣: 3.2 – 5.5 其他: 3.5 – 7.5 pH 值是范围为 pH 0 到 pH 14 的特征值,可间接显示产品 中酸性或碱性物质的含量。 小于 7 的 pH 值可指示酸性 物质的来源,而大于 7 的 pH 值可指示碱性物质的来源。为 避免对皮肤造成刺激或化学性 灼伤,产品的 pH 值必须处于 人体皮肤的酸碱范围内(约 pH 5.5)。 AFIRM 建议引用的限值符合全 球性法规,并最大限度地减少 皮革鞣制和加工过程中形成六 价铬的机会。 对于铬鞣皮革,重新鞣制过程 中最终固色液的 pH 值应始终 低于 4.0,以防止六价铬的形 成。 重要提示:埃及、摩洛哥和海湾 合作委员会 (GCC) 要求皮革 的 pH 值不低于 3.5。 纺织品和合成涂层织 物: EN ISO 3071:2020 皮革: EN ISO 4045:2018 不适用 烷基酚 (AP) 烷 基 酚 聚 氧 乙 烯 醚 (APEO) , 包括所有异构体 各种 壬基苯酚 (NP),混合异构体 AP 总量: 10 ppm AP 和 APEO 总 量: 100 ppm APEO 可以用作清洁剂、精练 剂、 纺纱油剂、润湿剂、软化 剂、染料和印花的乳化剂/分散 剂、浸渍剂、丝绸生产的脱胶 剂、染料和颜料制剂、聚酯垫料 和羽绒填充料,也可以作为其 中的成分。 纺织品和皮革:EN ISO 21084:2019 聚合物和所有其他材 料:1g 样品/20 mL THF,使用符合 ENISO 21084:2019 的分析 方法在 70°C 下声波 降解 60 分钟 NP 和 OP 总量: 3 ppm 各种 辛基苯酚 (OP),混合异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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