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TCFD 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引》、可持续披露准则 (ISSB)《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 2 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及联交所《气候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要求,系统性地将气候治理融入集团运营管理。
- 治理:董事会下设可持续发展督导组,负责监督集团气候行动计划和减排目标的执行情况。同时,各部门作为执行层,推动气候行动方案有效落地
- 战略:我们采用RCP2.6及RCP8.5进行情景分析,全面分析价值链上的气候风险(包括实体风险和转型风险)与机遇,判断其对业务及财务的影响,并形成应对方案
- 影响、风险与机遇管理:可持续发展督导组作为波司登在气候变化议题上的最高层级的直接管理者负责每年联合本集团的有关部门,开展特定的气候相关风险管理任务就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汇报并提供建议。董事会主席负责监督气候相关风险的管理计划,审查气候相关风险对公司战略规划产生的潜在影响,从而提供战略层面上的风险监督。
- 指标与目标:波司登每年定期开展组织边界和报告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盘查,并通过 CDP 气候问卷报告气候绩效。本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再次获取 ISO 14064-1:2018 合理保证等级认证, 实现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同比下降 5.5%
